招投标中,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还能修改和补充吗?
这是个典型的技术性问题。招投标应该有规范严格的投递标书时间限制和开标时间限制。只要在允许的时间段里怎样修改都行。但过了时间段那就对不起,照规矩办。当然了,您如果问的是可否用潜规则办事,那另当别论。愚以为只要胆儿够大,又不被抓住,运气好的话怎么着都行。就像体育运动领域中使用***一样,抓不住是高科技,抓住了那就***认倒霉吧。比如俄罗斯,又比如咱们的什么来着?然不管办啥事还是遵纪守法比较安全。去瞅瞅您那标书发出后超过规定时间了吗?这才是正经事。
谢谢邀请!对于一个已发出的招标文件,若招标人发现其中存在明显影响投标公平和公正性的错误或遗漏,则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或补正、澄清。修改、补正或澄清的内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,但不得说明修改、补正或澄清问题的来源。若修改、补正或澄清的书面通知发出时距离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的,则投标截止时间予以顺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