无证医生注射镇静药***女患者获刑6年4个月你怎么看?
1、医院有责任。很多患者是冲着医院这块招牌来的,对医院信任,所以对医院的医生信任。2、判的有点轻。这样的衣冠禽兽应该多关几年,不然还会害人。3、受害人自身也有原因。根据有限的信息,受害人当天是和医生约好的时间,是熟人介绍?,还是本就认识???,我们不得而知,但也给医生预谋侵害,创造了时间。如果按程序挂号就诊,就可能避免了这种风险。
最后,呼吁建立异性就诊(身体检查类)工作规范,例如,医生不得单独给异性做身体检查等等
首先,这个事情发生在的医院到底是不是正规医院。在正规医院里,这种事基本上是不可能发生的。先说医生没有证,是不可能独立执业的,没证的最多只能在科室里面打打杂,根本不可能独立给病人做手术什么的。
其次,男医生独立带着女患者进入检查室注射药物,然后发生性关系。在正规医院要求中,男医生检查女患者,都必须需要有第三者在场,俩人跑到检查室关上门好大一会儿不出来,在人来人往的医院竟然没人发现?太离谱了,还是说这个男医生是个快***,一分钟就完事儿?
所以我觉得,这个医院可能就不是什么正规的公立医院,可能是私立或者承包的小医院,才会有这种没有执业证的人无照上岗,然后因为管理混乱,也没有按照规定来进行正常的检查工作流程,所以最终导致了罪恶的发生。
这件事情,如果是***的最好,如果是真的,这种渣滓混进医院,就是害群之马,应该重罚,最好我们国家能够跟外国学学,来个化学***,让他们一辈子都不能人事!
非常行医,居然还能随意使用处方***,医院有不可推卸的责任。
新闻刚报道,我的第一反应这肯定是一家民营医院,因为公立医院不可能发生这样的事。首先***的医师资格证、医师执业证就根本不会通过审核。其次使用处方镇静药是有一套严格的流程,也不会让医生一个人操作。最后,公立医院的手术室很透明的,正规医生想都不敢想干这事。
在民营医院发现这样的事情,就能很好的理解了,管理混乱,才让这些骗子有机可趁。我寻思这位***冒的“医生”,有可能对***不太熟悉,认为在患者昏迷中性侵不会有事,结果没想到剂量不够,还是其他原因,让女受害者提早醒来,事情才败露。
如果真如我猜测的一样,该骗子就有可能不是第一次犯案。但如今没有任何证据,这种民营医院的手术室又不可能像公立医院一样安装有监控摄像头,所以只能算是一种恶意猜测。
虽然犯罪人员被抓,也判了6年多,不算轻,但在我看来,还不足以杀鸡儆猴,因为他让我们真正的医生也受到了污辱。不管怎么说,罪犯算是是判了刑,但这家医院的责任呢!因此我非常支持受害者***医院,要求精神损失费的赔偿。
这样的人比农村的牲畜还禽兽,就这样的行为来说和***有的一拼,再加上无证行医这个身份、就属于***在先,***在后,在老百姓的眼里认为仅判6年肯定不能够。
真就怀疑他是怎么长大的?如何取信于人的?个人觉得应判他终身不可娶妻终生不可与女人同居,再加上监狱10年的刑罚,方可解老百姓心头之恨。
我不能去批判法律的适当性,因为老百姓就是老百姓,在这方面并没有发言权,有些事情也只能默默忍受着。
但如不加强法律意义上的管制,这样的行为只会越来越多,也会有更多的人们对之选择无视!
以上只是一个小老百姓的看法,欢迎大家前来讨论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