浙江金棒运动器材有限公司怎么样?
简介:浙江金棒运动器材有限公司始建于2003年,是专业生产小旋风滑光轮(又名:风火轮),A型折叠自行车,活力板,激光轮,PU轮等运动健身器材的厂家。
浙江金棒运动器材有限公司注册资金500万元。公司拥有自己的生产厂房,一流的现代化管理,雄厚的技术实力和高质量的生产工艺,产品品种齐全,质量上乘,款色新颖。产品深受欧、美、日、港、台等中外客商的青睐。法定代表人:徐勇强 成立时间:2004-05-25 注册资本:110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:331122000005***4 企业类型:有限责任公司(自然人投资或控股) 公司地址: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壶镇镇聚贤路36号浙江大学体育系毕业生就业怎么样?
浙江大学体育系毕业生就业应该是不成问题的。他最少也能做个体育老师,现在体育老师是很缺的,所以体育老师是100%有的做的,还有的话这大体是毕业的有的去了那个体育局或者是那种运动中心。或者是去带领某一项运动的教练。而且很多奥运会金牌得主都是在浙江大学体育系上课的。
浙江江山女子强拉花樽健身骨折,要求物业赔偿33万,大家怎么看?
此事***已有判决,健身女士强拉花尊健身,而且附近有明显的警示语,所有责任自负。
而且这次人大会议最高法工作报告,以就“扶不扶、救不救、追不追”有了明确的判例要求,坚决杜绝“闹者有理、伤者有理、老者有理”司法现象。
感谢邀请
关于这个问题,我查看了一下新闻,这位女士到小区健身,小区没有任何健身器材,她在小区摆放的花樽上锻炼,做伸展和拉伸运动,结果把花樽弄坏了,掉了下来,把她手砸断了。
又要自己花钱治伤,她把物业公司告到***,要求赔偿33万,***没有支持她是败诉了,算倒霉吧,谁让她明知故犯呢?自认倒霉吧。
近日,吴女士因“花式健身”受伤,手砸断了,她非常的气愤,把社区的物业公司告上***,要求物业公司赔偿她总额超过33万元各种损失费。
这是怎么回事?事情是这样的,吴女士是某社区的业主,她喜欢锻炼,经常早上在社区里练习,因为她没有任何健身器材。
就“因地制宜”,在社区摆放的花瓶上做“花式健身”。
事发时吴女士正在花瓶上做“花式健身”,用一只脚踩在花盆的边缘进行伸展运动,还把脚踩在约一米高的底座上,将她拉到手,蹲下并悬挂在花瓶中向后伸展。
在此过程中,花瓶突然从底座脱落并掉落地下,吴女士的右手直接撞在了十几公斤重的花樽上,导致她右手多处骨折。
最后吴女士被送往医院救治,并对她的伤害进行评估,定为残疾等级八。
吴女士认为社区内的物业公司并没有对小区内的设施进行安全防护,物业公司对安全保障范围内赔偿她的伤害,应该赔偿她的医疗费用,误工费,护理费,营养费,交通费,鉴定费,伤残赔偿费,精神损害共计33万多元。
***经过调查了解,并对物业公司是否提供财产服务期间的安全保证义务进行调查,走访查看社区的监督视频,也了解到现场的真实情况,
***认为是她自己的过失造成的损害,依法驳回,吴女士应该是具有充分行为能力的人,她应该意识到花樽的功能,不是为了健身而是一种景观设施,不能用于运动。
被告财产,公司为社区中风险较大的设施设立了警告标志,并且在花樽附近也可以看到警告标志,判定不支持该女士赔偿要求。
我认为,***的判决完全正当合法,是她自己的原因造成的,要求物业公司赔偿是没有任何理由的,这么大的人了,明明知道花樽是看的不是玩的,警告标志明显,她是明知故犯,只能接受***的判决,对她来说也是一个教训,观赏设施和健身设施是不一样,她自己冒着风险的违规健身,造成的伤害只能由自己承担了,大家怎么看呢?
这种事也好意思去跟人家物业索赔,你这跟前一阵子美国因为***病毒向中国索赔一样可笑!
我找到了监控拍下的这位女子花式健身的照片,大家可以看看,她就是这样拉倒了石质花樽,躲闪不及,砸到了手臂,导致多处骨折。该女子将物业公司告上***,要求小区物业部门赔偿其各种损失33万余元,女子认为小区物业有义务排查小区共用设施,保证其处于安全使用状态。
可以预料,***依法驳回了该女子的全部诉讼请求,***认为:该女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,应当清楚花樽的功能并非用于健身,而是小区景观设施,不应借助花樽进行任何形式的体育健身锻炼。
这件事情让我联想到两个更加离奇的索赔官司,***真事,亲眼所见:
1、山东某***油厂门口,有一位妇女在厂门口长期打地铺哭闹纠缠索赔,理由是他丈夫夜里跑到***油厂偷盗光伏电板,不慎触电死亡。死者是家里的顶梁柱,他这一死,对这个家庭来说,那就是天塌下来了,的确让人同情。可是你去干那样的勾当,你难道不知道危险吗?家里人不去赔偿***油厂设备损坏造成的损失也就算了,还来索赔,这叫什么道理?
2、陕西某***油厂,有位农民爬上油罐去偷油,打开罐盖,大概是里面的刺鼻有毒气体瞬间让他窒息了,脚一滑就掉进了原油罐里面淹死了,家里人就纠结起来到***油厂***索赔。
这两件油田发生的事与浙江江山那位女子索赔性质是一样的,都是自己有错在先,还要反咬一口,这就有点没皮没脸了,跟马路上那帮靠碰瓷讹钱的人一样可恨,不同的是,他们是意外碰瓷,有点冤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