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童养媳”的陋俗是如何形成的?
童养媳,又称“待年媳”“养媳”,就是由婆家养育女婴、***,待到成年正式结婚。旧时,童养媳在我国甚为流行。之所以盛行童养媳,原因就是当时的社会非常贫穷落后,老百姓的生活十分低下,众多的民众因家境贫寒而娶不起儿媳妇,为了解决这个问题,他们就跑到外地抱养一个女孩来做童养媳,待长到十四、五岁时,就让她同儿子“圆房”。
这是旧社会和现在一些落后地区的一些做法,只能说这是一个社会的发展,比起当时的自然灾害饿死还要强吧,比起“易子而食”还要强吧,到现在,没有那种陋习,是随着现在人们的思想水平和生活水平的提高而逐渐消失的,这和青梅竹马是完全不一样的。
童养媳在十九世纪以前,在中国是很普遍的,这是几千年以来封建社会的陋习。那时三妻四妾,男尊女卑已形成顽固的封建制度,在人们的思想中深深的盖下了伤害人道的烙印。对比西欧,美洲,同样是封建时代,却有明显的不同。他们那个年代普遍都是一夫一妻制,即使是国王,皇帝,都不例外。是什么原因呢?主要是他们的宗教。耶稣***曾说过,天父造了亚当和夏娃,是一夫一妻,所以后人必须一夫一妻。后来***教新教同意了一些人的离婚,而天主教不可以,只要结婚,在教堂祝福了,那一生一世都不可分离,到现在仍是如此。
这是一种带有强制性质的婚姻,还有一个俗名,叫等郎婚。通常是在自己有了子嗣之后,买进或者抱养别人的***作为养女,等长大成人之后再与自己儿子成婚。
也有的人即使目前没有孩子,也先买进或者抱养别人家的女孩子做养女,准备生子并成人后再为其完婚,以免儿子成人后再娶妻有高额的彩礼,同时也能为自家增添劳力,而且也是无偿的,一举两得。
说到源头,得推到周代所实行的媵制,当时就有夫人之妹或侄女往往年幼就随同姐姐或姑姑出嫁;
而到了秦汉以后,帝王每每选贵戚之***进宫,待成年后为帝王妃嫔,或赐予子弟为妻妾,这也是童养媳的一种表现。
“童养媳”的名称,起于宋代。元、明、清时,养媳就从帝王家普及到平民社会,小地主或平民,往往也花钱财买来,以节省聘礼。由于女家贫寒,养媳年幼,往往很多遭受虐待者。
关汉卿《窦娥冤》中就有年幼的窦娥,即因其父父债,而入蔡婆婆家为养媳妇。
说到童养媳,还有一种,那就是本来自己早已成年,并且已经结婚,但也要收养***,待她长大后与自己结婚,不过这不是中国,而是在拉丁美洲,尼亚瓦人,他们实行一夫多妻制。
而中国的童养媳,那是旧社会的产物,现在已绝迹。
这只能证明是当时社会发展的一个过程,贫穷与落后带给了当时小女孩的无奈和低下的地位,当然主人家也不是家财万金,又没有血缘关系,也可能是青梅竹马,顺理成章倒是更好。怕就怕长大之后各有所爱,所以童养媳在当时社会好坏不能一概而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