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共区域出现损毁物业没有维修,侵占绿地做固定车位,物业费问题未沟通就***业主,应该如何应对?
公共区域出现损毁物业没有维修,侵占绿地做固定车位,这部分找到相关证据可以向管理部门投诉;至于物业费问题,如果是拖欠不交估计是业主的责任多一些吧,至于不沟通,这个在民事诉讼方面好像没特别要求吧。
谢邀请。
您提出的应该是三个问题,分开来回答。
1、小区公共区域出现损毁物业没有维修?题主没说明损毁的是什么东西?就当是业主公共使用设施或物品吧,如健身器材、坐椅、路灯等。一是公用设施属于人为损坏的,谁损坏谁负责维修。对于找不到主的,或年久失修或自然损坏的物品、设施由物业进行维修,以保证业主们的正常使用。资金来源应该是从小区的公共收益部分,如:广告宣传、街铺出租、车位收费等收入部分支出解决,费用较大的可动用小区房屋维修基金,但必须得向房产部门申请,经业委会同意才可动用。
2、侵占绿地建固定车位问题。这要看具体情况,如果小区全体业主同意改建,就没什么问题,必竟是解决停车难问题。如果业主们不同意,物业就没权力动用一块绿地,动用了就必须恢复原样,如果物业拖着不恢复,业主就要向其主管部门(房产局)、社区、城建等部门投诉,甚至可以走法律诉讼程序解决。
3、物业费没沟通就***业主。物业不会因为一户不交物业费就***业主,他们会攒一大批住户一起去***。这个不用怕,接到***传票去就行了,不去,***也会可以缺席判决的。确实没有理由逾期交纳,说明理由就行,给他交上就行了,反正按合同约定也得交。如果因物业服务不到位而拒缴物业费,业主就要准备好证据,用事实说话,***会公正判决的,胜算的机率90%以上,到那时,物业是赔了夫人又折兵,物业费收不上来,还得搭上诉讼费。
希望我的回答会对你有所帮助。